≈≈中国人寿60162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2) [2024-11-22]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68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卢锋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卢锋 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卢锋先生担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自 2024 年 11 月 19 日起生效。自同日起,卢 锋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卢锋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黄益平先生已于2024年3月28日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 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自卢锋先生的任职生效之日起,黄益平先生 不再履行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相关职责。 黄益平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黄益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24-11-16]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67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阮琦,非执行董事胡锦、胡 容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陈洁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刘晖代为 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黄益平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 事陈洁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 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侯晋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侯晋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侯晋女士简历 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侯晋女士简历 侯晋女士,1980 年 1 月出生。自 2023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 自 2023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精算部总经理。自 2023 年 11 月起兼任本公司 产品部总经理。2017 年至 2023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精算部资深精算师(三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临时总精算师。侯女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先后获经济学学士与硕士学位,系中国精算师协会正会员、北美精算师。 [2024-11-12]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65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财 会〔2006〕3 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 号),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 入约为人民币 6,269 亿元,同比增长 4.9%。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2024-11-07]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2024年半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4-06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1/12 - 2024/11/13 2024/11/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本公告不适用于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及派发中期股息公告。 (三)分配方案: 本次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8,264,70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6.53 亿元(含税)。 本次股利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11/12 - 2024/11/13 2024/11/13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外,其他本公司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三)扣税说明 1.对于 A 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其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 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0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363 2963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2024-10-31]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6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非执行董事王军辉,独立董 事林志权、陈洁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翟海涛、黄益平以视频方式出席 会议。执行董事阮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刘晖代 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蔡希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蔡希良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蔡希良先生 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分别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4 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偿付能力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修订〈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修订公司〈法人授权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银保产品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国悦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62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曹伟清,监事董海锋现场出席会议;监事谷海山以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叶映兰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董海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伟清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公司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4-06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二层多 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9 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2,131,306,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00150%,符合法定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7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7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131,306,38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376,785,33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754,521,0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78.300150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8.55470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H 股)(%) 9.745444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执行董事、总裁(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秘书职责1)利明光先生 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执行董事阮琦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监事谷海山先生、叶映兰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会议; 3.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蔡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376,184,059 99.996897 528,372 0.002727 72,901 0.000376 H 股 2,630,506,986 95.497799 120,290,910 4.367036 3,723,156 0.135165 普通股合计 22,006,691,045 99.436927 120,819,282 0.545921 3,796,057 0.017152 蔡希良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推举执行董事、总裁利明光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职责,代行职责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任董事长任职生效之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起,利明光先生一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刘晖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376,642,130 99.999261 125,901 0.000650 17,301 0.000089 H 股 2,751,669,414 99.896474 291,312 0.010576 2,560,326 0.092950 普通股合计 22,128,311,544 99.986468 417,213 0.001885 2,577,627 0.01164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蔡希良 1 先生为公司第八 52,654,059 98.870962 528,372 0.992148 72,901 0.136890 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 2 中期利润分配方 53,112,130 99.731103 125,901 0.236410 17,301 0.032487 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中第 1 项至第 2 项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4-10-31] (601628)中国人寿: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3.7元 每股净资产: 20.0496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5% 营业总收入: 4271.8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45.23亿元 [2024-10-23]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59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19:00-20: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23:59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本公 司将会于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 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业 绩发布会将通过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方式召开。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19:00-20: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https://roadshowchina.cn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总裁利明光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一名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 一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9:00-20:00 登 陆 https://roadshowchina.cn 收听业绩发布会并以文字方式提问,公司将在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3:59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电子邮箱:IR@e-chinalife.com。 六、其他事项 投 资 者 可 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 起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www.e-chinalife.com)“投资者关系”专栏收听业绩发布会的相关音频回放。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2 日 [2024-10-17]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58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 币 1,011.35 亿元到人民币 1,087.67 亿元,与 2023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 人民币 629.71 亿元到人民币 706.03 亿元,同比增长约 165%到 185%。 一、预计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本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 2024 年前三 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011.35亿元到人民币1,087.67 亿元,与 2023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629.71 亿元到人民币 706.03 亿元,同比增长约 165%到 185%。 预计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015.16亿元到人民币1,091.78 亿元,与 2023 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人民币 632.08 亿元到人民币 708.70 亿元,同比增长约 165%到 185%。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审计。 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 2023 年同期业绩(未经审计)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 (财会〔2020〕20 号)(“新保险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等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 2023 年同期,本公司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业绩如下: (一)利润总额:人民币 351.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81.64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83.08 亿元。 (二)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人民币 1.35 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把握市场机会开展跨周期配置,持续推进权益投资结构优化。2024 年三季度股票市场显著回暖,本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大幅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在此提醒股东及投资者注意,上述有关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仅为本公司的初步估算,有待进一步核查,也未经审计。如果未来预计结果与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有重大差异,本公司将会及时更新。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本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2024-10-15]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及监事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56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及监事辞任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谷海山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谷海 山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谷海山先生担任本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自 2024 年 10 月 9 日起生效。谷海山先生的 简 历 请 见 本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因个人年龄原因,来军先生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向本公司监事会提 出辞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该辞任于同日起生效。 来军先生已确认,其与监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 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来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 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10-15]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57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财 会〔2006〕3 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 号),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 约为人民币 6,083 亿元,同比增长 5.1%。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10-12]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54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 实际出席董事 8 人。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阮琦,非执行董事王军辉现 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以视频方式出席会 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刘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核通过该项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2024-10-10]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4-05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二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蔡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审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2 项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 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 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 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香港交易及 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H 股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28 中国人寿 2024/10/2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9:00-9:20 (二)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一层登记处 (三)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它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始可出席会议。 2.凡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及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如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此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A 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连同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交回公司注册地址,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12层,邮政编码100033,方为有效。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办公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三)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号:10003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86 (10) 63631242 电子邮箱:ir@e-chinalife.com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蔡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0-01]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5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推举公司执行董事利明光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名蔡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蔡希良先生简历请见本公 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布。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蔡希良先生简历 蔡希良先生,1966 年出生,自 2024 年 8 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党委书记。自 2022 年 7 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 总裁。自 2022 年 11 月起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22 年 11 月起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6 年至 2022 年期 间,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拥有经济学硕士学位。 [2024-09-10]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8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财 会〔2006〕3 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 号),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 约为人民币 5,649 亿元,同比增长 5.9%。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2024-08-30]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4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非执行董事王军辉,独立董 事林志权、翟海涛、陈洁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黄益平以视频方式出席 会议。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 事利明光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议;执行董事阮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 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陈洁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 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 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评估及参数重检和 2024 年中期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A 股/H 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自用性不动产投资计划及授权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关联董事白涛、利明光、刘晖、王军辉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万能单独账户2024年度投资收益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胡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修订〈公司再保险战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24-08-30]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5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 实际出席监事 4 人。监事会主席曹伟清,监事来军、叶映兰、董海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伟清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 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评估及参数重检和 2024 年中期偿付能力报告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A 股/H 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24 年中期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胡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2024-08-30] (601628)中国人寿: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1.35元 每股净资产: 17.4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9% 营业总收入: 2342.1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82.78亿元 [2024-08-22]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召开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3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10:45-12: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三)23:59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 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本公 司将会于 2024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 2024 年中期业绩和 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10:45-12: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及文字互动 (三)网络直播地址:https://roadshowchina.cn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先生,执行董事、总裁利明光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一名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 一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10:45-12:00 登 陆 https://roadshowchina.cn 观看业绩发布会,公司将在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23:59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 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e-chinalife.com。 本公司将会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IR@e-chinalife.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4年8月30日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chinalife.com)“投资者关系”专栏观看业绩发布会的相关视频回放。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2024-08-10]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费收入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财 会〔2006〕3 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 号),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 约为人民币 5,235 亿元,同比增长 4.4%。 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2024-07-26]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 2 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2024-07-19]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39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 实际出席监事 4 人。监事曹伟清、来军、叶映兰、董海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监事来军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选举曹伟清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2024-07-19]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40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颖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袁颖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袁颖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自2024年7月10日起生效。 袁颖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2024-07-16]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38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金城项目融资安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2024-07-12]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37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任职资格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选举董海锋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董海 锋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金融监管总局已核准董海锋先生担任本 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起生效。 董海锋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 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2024-07-11]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34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 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 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指定刘晖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2024-07-05]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2023年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4-03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0 - 2024/7/11 2024/7/11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本公告不适用于本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8,264,705,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1.54 亿元(含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58.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18.54%, 本次利润分配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约-2.71 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 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1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股份类别 2024/7/10 - 2024/7/11 2024/7/11 A股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外,其他本公司 A 股股东的现金红 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 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三)扣税说明 1.对于 A 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股息红利所得的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 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8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 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2 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 之前,其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 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87 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 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 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 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43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363 2963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3 [2024-06-28]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4-03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执行董事白涛、利明光、刘晖、阮琦现场出席会议; 非执行董事王军辉,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黄益平、陈洁以视频方式 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执行董事利明光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选举白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当选董事长白涛先生主持审议了其他议案。与会 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白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志权、独立董事翟海涛和独立董事陈洁组 成,林志权先生担任主席。 提名薪酬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洁、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和独立董事林志权组成,陈洁女士担任主席。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卢锋、执行董事阮琦、非执行董事胡锦、非执行董事胡容和独立董事陈洁组成,卢锋先生担任主席。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翟海涛、执行董事利明光、执行董事刘晖、非执行董事牛凯龙和独立董事卢锋组成,翟海涛先生担任主席。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洁、独立董事林志权、独立董事翟海涛和独立董事卢锋组成,陈洁女士担任主席。 牛凯龙先生、胡锦女士、胡容先生和卢锋先生须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在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上述董事任职资格的核准后,王军辉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06-28] (601628)中国人寿:中国人寿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广场 A 座 15 层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7 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1,797,154,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17928%,符合法定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797,154,70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9,406,293,6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390,861,0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7.117928 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8.65910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H 股)(%) 8.458822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白涛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9 人,非执行董事卓美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因其他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6,271,434 99.999886 0 0.000000 22,200 0.000114 H 股 2,386,212,072 99.805551 9,000 0.000377 4,640,000 0.194072 普通股合计 21,792,483,506 99.978570 9,000 0.000041 4,662,200 0.02138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6,271,434 99.999886 0 0.000000 22,200 0.000114 H 股 2,386,172,072 99.803878 9,000 0.000377 4,680,000 0.195745 普通股合计 21,792,443,506 99.978386 9,000 0.000041 4,702,200 0.021573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6,271,434 99.999886 0 0.000000 22,200 0.000114 H 股 2,384,802,072 99.746577 1,379,000 0.057678 4,680,000 0.195745 普通股合计 21,791,073,506 99.972101 1,379,000 0.006326 4,702,200 0.021573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6,293,534 99.999999 0 0.000000 100 0.000001 H 股 2,386,979,072 99.837632 1,379,000 0.057678 2,503,000 0.104690 普通股合计 21,793,272,606 99.982190 1,379,000 0.006326 2,503,100 0.011484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6,291,068 99.999987 2,466 0.000012 100 0.000001 H 股 2,383,103,069 99.675514 5,255,003 0.219796 2,503,000 0.104690 普通股合计 21,789,394,137 99.964396 5,257,469 0.024120 2,503,100 0.011484 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白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5,039,481 99.993537 1,134,053 0.005844 120,100 0.000619 H 股 2,263,366,592 94.667424 119,958,590 5.017380 7,535,890 0.315196 普通股合计 21,668,406,073 99.409333 121,092,643 0.555543 7,655,990 0.035124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6,231,103 99.999678 60,331 0.000311 2,200 0.000011 H 股 2,340,671,422 97.900771 47,580,650 1.990105 2,609,000 0.109124 普通股合计 21,746,902,525 99.769455 47,640,981 0.218565 2,611,200 0.011980 8.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9,405,928,603 99.998119 362,931 0.001870 2,100 0.000011 H 股 2,321,011,952 97.078495 67,240,120 2.812381 2,609,000 0.109124 普通股合计 21,726,940,555 99.677875 67,603,051 0.310146 2,611,100 0.0119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