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60128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30) [2024-11-3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1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61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61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034,662,00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1,272,475,17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1,762,186,832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因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6.585529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3.22474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3607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谷澍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选举吴联生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1,403,860,849 99.461843 1,607,379,876 0.530428 23,421,279 0.007729 2、议案名称:选举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1,795,351,126 99.591033 1,217,683,177 0.401830 21,627,701 0.007137 3、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3,020,095,473 99.995193 5,834,530 0.001925 8,732,001 0.002882 4、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2,786,197,141 99.918008 218,663,054 0.072158 29,801,809 0.009834 5、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2,980,234,914 99.982039 20,478,232 0.006758 33,948,858 0.011203 6、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2,982,519,003 99.982793 19,103,206 0.006304 33,039,795 0.010903 7、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计划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1,333,775,171 99.438715 975,640,139 0.321957 725,246,694 0.239328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选举吴联生先 生继续担任中 1 国农业银行股 26,880,357,585 98.576662 371,398,195 1.362005 16,724,501 0.061333 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选举刘晓鹏先 生继续担任中 2 国农业银行股 26,926,096,007 98.744395 325,517,573 1.193751 16,866,701 0.061854 份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 2024 年度中 27,258,726,750 99.964231 5,782,530 0.021206 3,971,001 0.014563 期利润分配方 案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 2023 年度董 27,218,906,495 99.818201 20,388,531 0.074770 29,185,255 0.107029 事薪酬标准方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吴联生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继续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刘晓鹏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继续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任期均为 3 年。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袁冰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24-11-29]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三期)(债券通)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三期)(债券通) 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三期)(债券通)”(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簿记建档,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00 亿元,前5 年票面利率为 2.29%,每 5年调整一次,在第 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024-11-12]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4 点 5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选举吴联生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选举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 √ √ 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 √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 √ 对外捐赠预算安排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 √ 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 √ 监事薪酬标准方案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 √ √ 发行计划事宜 注:选举吴联生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行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刊载。 (二) 特别决议议案:7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 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其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其他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本行应当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对其相关权利予以限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88 农业银行 2024/11/25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行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 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 (四)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3 点 50 分-14 点 50 分,14 点 50 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五)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鹏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邮编:1000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108538 传真:010-85126571 电子邮箱:zangpengyun@abchina.com.cn (二)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附件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选举吴联生先生继续担任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 选举刘晓鹏先生继续担任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安排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方案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债券发行计划事宜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2024-11-01]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执行董事、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副行长辞任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因到龄退休,张旭光先生请求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及董事会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旭光先生的辞职信于2024年10月31日送达本行董事会并生效。张旭光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没有就其辞职需要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张旭光先生在本行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行董事会对张旭光先生为本行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1-01]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调整优先股一期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优先股一期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4年11月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一期(简称“农行优1”,代码“360001”)以5年为一个股息率调整期,每个股息率调整期内每年以约定的相同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农行优1”的第二个股息率调整期将满五年结束。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现对“农行优1”的第三个股息率调整期的票面股息率进行调整。 股息率包括当期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当期基准利率为本次重定价日(2024年10月31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重定价日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算术平均值1.83%(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固定溢价在发行时确定为2.29%,固定溢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据此,自2024年11月5日起,“农行优1”第三个股息率调整期的基准利率为1.83%,固定溢价为2.29%,票面股息率为 4.12%,股息每年支付一次。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监事 6 名,亲自出席监事 6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本行监事长空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汪学军监事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方案。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监事人数不足 3 人,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2024-10-31]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谷澍董事长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王志恒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王志恒副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计划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工具发行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人寿”)在完成内部治理程序,并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发行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资本工具,并同意由农银人寿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此次资本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谷澍先生、张旭光先生、林立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吴联生先生和汪昌云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农业银行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 谷澍先生、张旭光先生和林立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农业银行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七、提名吴联生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联生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吴联生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吴联生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吴联生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吴联生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董事。吴联生先生的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吴联生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二。 八、提名刘晓鹏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刘晓鹏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刘晓鹏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 我们认为,提名刘晓鹏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刘晓鹏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刘晓鹏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刘晓鹏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三。 九、提请召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11月29 日(周五)在北京召开,有关详情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附件二:吴联生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附件三:刘晓鹏先生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2021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 是否在 社会保险、 任期激 股东单 应付 住房公积 励收入 位或其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时间 年薪 金、企业年 袍金 合计 (单 他关联 (税 金及补充医 (3) (4)=(1)+ 位:人 方领取 前) 疗保险的单 (2)+(3) 民币万 薪酬 (1) 位缴存部分 元) (2)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谷澍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21.01-2027.01 89.73 22.54 - 112.27 71.83 否 王志恒 副董事长、执行董 否 事、行长 2024.09-2027.09 - - - - - 张旭光 执行董事、副行长 2020.10-2026.10 80.76 21.83 - 102.59 64.63 否 林立 执行董事、副行长 2021.06-2027.09 80.76 21.83 - 102.59 61.09 否 周济 非执行董事 2021.03-2027.01 - - - - - 是 李蔚 非执行董事 2019.05-2025.06 - - - - - 是 刘晓鹏 非执行董事 2022.01-2025.01 - - - - - 是 肖翔 非执行董事 2022.01-2025.01 - - - - - 是 张奇 非执行董事 2022.12-2025.12 - - - - - 是 梁高美懿 独立董事 2019.07-2025.06 - - 38.00 38.00 - 是 吴联生 独立董事 2021.11-2024.11 - - 38.00 38.00 - 是 汪昌云 独立董事 2022.12-2025.12 - - 36.00 36.00 - 是 鞠建东 独立董事 2024.09-2027.09 - - - - - 是 邓丽娟 股东代表监事 2022.06-2025.06 - - - - - 否 黄涛 职工代表监事 2021 [2024-10-31] (601288)农业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56元 每股净资产: 7.268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925% 营业总收入: 5402.1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43.72亿元 [2024-10-29]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优先股一期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4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一期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01 优先股简称:农行优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32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1日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除息日:2024年11月4日 股息发放日:2024年11月5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优先股一期(以下简称“农行优1”)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行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行优1股息发放方案 1. 发放金额:按照农行优1票面股息率5.32%计算,每股发放现 金股息人民币5.3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1.28亿元(含税)。 2. 发放对象:截至2024年11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1股东。 3. 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2元。根据国家 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农行优1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2元。 (2)对于持有农行优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行按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代缴现金股息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788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农行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最后交易日:2024年11月1日 2.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3. 除息日:2024年11月4日 4. 股息发放日:2024年11月5日 三、分红派息方式 全体农行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四、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106301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4-10-24]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召开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7:00-18:00 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 会议接入方式: 中国内地:+86 4001 510 286;中国香港:+852 8009 312 66; 全球地区:+86 010 2137 7168 中文参会密码:794250;英文参会密码:490282 投资者如需提问,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23:59前将相关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发 送 至 本 行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 ir@abchina.com,或在会议召开时提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披露本行2024年三季度业绩。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4年三季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行拟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7:00-18: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业绩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二、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7:00-18: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电话会议 (三)会议接入方式: 中国内地:+86 4001 510 286;中国香港:+852 8009 312 66; 全球地区:+86 010 2137 7168 中文参会密码:794250;英文参会密码:490282 三、参加人员 董事会秘书刘清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7:00-18:00拨入上述电话号码参会。 (二)投资者如需提问,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abchina.com,或在会议召开时提问,本行将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业绩问题予以答复。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85109619 电子邮箱:ir@abchina.com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2024-09-3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任职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王志恒农业银行副董事长、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638号)。根据相关规定及董事会决议,王志恒先生自2024年9月27日起就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主席,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2024年8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2024-09-12]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鞠建东农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593号)。根据相关规定,鞠建东先生自2024年9月10日起就任本行独立董事。 鞠建东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2024年2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黄振中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振中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没有就其离任需要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本行董事会对黄振中先生任职期间为本行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2024-09-07]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1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3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93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366,702,01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1,503,981,97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1,862,720,036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因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6.680402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3.29088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38951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谷澍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选举王志恒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2,675,731,760 99.772233 673,894,028 0.222138 17,076,224 0.005629 2、议案名称:选举林立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0,485,055,332 99.050111 2,864,763,793 0.944324 16,882,887 0.005565 3、议案名称:选举庄毓敏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303,338,342,499 99.990652 14,306,404 0.004716 14,053,109 0.004632 4、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 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表决结果 295,577,289,033 97.432344 7,775,138,470 2.562951 14,274,509 0.004705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选举王志恒 27,165,866,720 98.785016 327,548,537 1.191086 6,571,828 0.023898 先生为中国 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 选举林立先 26,802,949,449 97.465316 690,658,608 2.511488 6,379,028 0.023196 生继续担任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执行董 事 3 选举庄毓敏 27,484,915,145 99.945193 9,342,912 0.033974 5,729,028 0.020833 女士为中国 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林立先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继续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任期为 3 年。 王志恒先生、庄毓敏女士的任职资格尚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核准,董事任期均为 3 年,自总局核准之日起计算。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袁冰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2024-08-31]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张旭光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林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提名张琦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张琦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张琦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张琦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张琦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琦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须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董事任 期3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计算。 张琦先生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 五、调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吴联生先生、汪昌云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吴联生先生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汪昌云先生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主席、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鞠建东先生担任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庄毓敏女士担任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汪昌云先生在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吴联生先生和汪昌云先生在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兼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的任职、鞠建东先生在相关专委会的任职,自鞠建东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届时,黄振中先生将到期离任;庄毓敏女士在相关专委会的任职,自其董事任职资格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 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安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见 本 行 同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一期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本行优先股一期2023-2024年度股息发放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行将于2024 年11 月5日(周二)向截至2024 年11 月4日(周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先股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360001)股东派发2023-2024年度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5.32%,每股优先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派发现金人民币5.32元(含税),4亿股合计派息人民币21.28亿元(含税)。 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 十、刘守英先生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刘守英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守英先生因工作原因,向本行董事会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守英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 特此公告。 附件:张琦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张琦先生简历 张琦先生(曾用名:张海仓),1963年12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党总支书记、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中国乡村振兴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曾任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中国地产咨询中心地产市场研究所副所长,原南方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现兼任教育部教育扶贫和乡村振兴专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房与村镇建设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咨询专家。曾兼任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张琦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琦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 [2024-08-31]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 6 名,亲自出席监事 4 名,黄涛监事、王锡锌监事因其他安排,分别书面委托邓丽娟监事和徐祥临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本行监事长空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刘红霞监事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3.中国农业银行监事长 2024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2024-08-31] (601288)农业银行: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7元 每股净资产: 7.056851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75% 营业总收入: 3668.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58.92亿元 [2024-08-24]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召开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7:00-18: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地址:http://www.wscloud.hk/d/1288HK_2024IR 投资者如需提问,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23:59前将相关 问 题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形 式 发 送 至 本 行 投 资 者 关 系 邮 箱 : ir@abchina.com,或于直播时间登陆上述网络直播地址问答区留 言。本行将于2024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下称“业绩发布会”)上 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业绩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本行2024年中期业绩。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4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本行拟于2024年8月30日(星 期五)17:00-18:30召开业绩发布会,就2024年中期业绩予以说明,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业绩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发布会类型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4年中期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业绩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有关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7:00-18: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三)网络直播地址:http://www.wscloud.hk/d/1288HK_2024IR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观看直播: 三、参加人员 王志恒行长、独立董事代表、高管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7:00-18:30 登陆http://www.wscloud.hk/d/1288HK_2024IR 或扫描上述二维码观看业 绩发布会。 (二)投资者如需提问,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23:59前,将与本行2024年中期经营业绩相关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abchina.com,或于直播时间登陆上述直播地址问答区留言,本行将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业绩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85109619 电子邮箱:ir@ab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发布会后,本行将及时上传业绩发布会的相关视频及问 答 文 字 实 录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本 行 网 站 ( 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投资者关系”专栏查看业绩发布会相关视频及问答文字实录。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2024-08-2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林立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林立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名林立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林立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林立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林立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林立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林立先生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林立先生简历 林立先生,1968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2021年3月任本行副行长,兼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管理部主任。2021年6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担任董事会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委员。先后在国家计委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曾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办公厅副主任、主任(期间兼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执董办主任、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14年1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2018年2月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担任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目前兼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监事长、中国银联董事。 林立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 [2024-08-2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14 点 45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6 日 至 2024 年 9 月 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选举王志恒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 选举林立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 √ √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 选举庄毓敏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 √ 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稿)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8 月 7 日、2024 年 8 月 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行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刊载。 (二) 特别决议议案:4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 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其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其他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本行应当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对其相关权利予以限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88 农业银行 2024/9/2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行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或 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 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 (四)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 13 点 45 分-14 点 45 分,14 点 45 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鹏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邮编:1000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108538 传真:010-85126571 电子邮箱:zangpengyun@abchina.com.cn (二)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选举王志恒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 选举林立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3 选举庄毓敏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稿)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复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日 备注: 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4-08-07]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将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二、提请召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9月6日(周五)在北京召开,有关详情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2024-07-2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因工作调整,刘加旺先生请求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副行长职务。刘加旺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没有就本人的辞职需要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刘加旺先生担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行董事会对刘加旺先生任职期间为本行发展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9 日 [2024-06-29]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6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庄毓敏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庄毓敏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庄 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庄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庄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庄毓敏女士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须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董事任期3年,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计算。 庄毓敏女士的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请见附件。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附件:庄毓敏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庄毓敏女士简历 庄毓敏女士,1962年7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教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全国首届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福建省闽江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东吴证券独立董事,中信银行外部监事,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毓敏女士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庄毓敏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 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庄毓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2024-06-07]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5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聘任王志恒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行长。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聘任王志恒先生为本行行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王志恒先生担任本行行长。王志恒先生的任职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提名王志恒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名王志恒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提名王志恒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会议决定提名王志恒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王志恒先生的委任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金融监管总局任职资格核准,其董事任期3年,自金融监管总局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三、选举王志恒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王志恒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其副董事长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且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 任职资格后生效。 王志恒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四、确定王志恒先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王志恒先生担任“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主席,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且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 附件:王志恒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附件: 王志恒先生简历 王志恒,男,1973年6月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广东省分行副行长,青海省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北京市分行行长。2021年8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23年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兼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 王志恒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本行股票的情形。 [2024-06-06]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 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簿记建档,于 2024 年 6 月 5 日 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00 亿元,前 5 年票面利 率为 2.46%,每 5 年调整一次,在第 5 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 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2024-05-3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2023年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09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6 - 2024/6/7 2024/6/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 年 5 月 21 日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A 股股东。 本行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行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www.abchina.com)的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行 349,983,033,873 股普通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30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 808.11 亿元(含税);其中,A 股普通股股份数为 319,244,210,777 股,本次派发 A 股现金红利共约人民币 737.13 亿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6 - 2024/6/7 2024/6/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本行自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放的现金红利外,其他 A 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发放。 (三)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行 A 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等规定,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本行股票,本行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行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行,本行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持有本行 A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等规定执行。 2、对于持有本行 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309 元。 3、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不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凡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由中国境内企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行按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781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及《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等规定执行。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五、 沪股通投资者红利派发事宜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行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本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行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行A股股东一致。 六、 港股通投资者红利派发事宜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香港联交所本行H股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本行已与中国结算签订《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行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投资者。 港股通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本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参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行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行H股股东一致,请参见本行于2024年5月21日登载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www.abchina.com)的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七、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106301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2024-05-28]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已签 署《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 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拟向国家集成电路 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出资 人民币21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本次投资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投资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一、本次投资概述 近日,本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 19 家机构签署《发 起人协议》,拟向基金出资人民币 215 亿元,持股比例 6.25%,预计自基金注册成立之日起 10 年内实缴到位。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已经本行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鉴于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时,本次投资尚未完成协议签署,基金尚未设立,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行经审慎判断,决定暂缓披露本次投资,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和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已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 19 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4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等。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多渠道融资支持,重点投向集成电路全产业链。 三、本次投资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本行自有资金。本次投资是本行结合国家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本行的发展战略及业务资源作出的重要布局,是本行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本行践行大行担当的又一大举措,对于推动本行金融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根据《发起人协议》约定,本行应自基金注册成立之日起10 年内按照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2023 修订)》(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等相关法律法 规,上述出资期限安排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2024-05-22]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1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4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350,923,74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91,263,377,63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2,087,546,111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因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6.675894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3.22214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537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谷澍董事长主持会 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3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6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90,807,310,693 99.843418 454,303,939 0.155977 1,763,000 0.000605 H 股 9,833,477,764 81.352143 2,087,350,479 17.268604 166,717,868 1.379253 普通股 300,640,788,457 99.106601 2,541,654,418 0.837859 168,480,868 0.055540 合计: 2、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35,492,510 99.990426 26,122,122 0.008969 1,763,000 0.000605 H 股 11,740,731,585 97.130811 180,096,658 1.489936 166,717,868 1.379253 普通股 302,976,224,095 99.876480 206,218,780 0.067980 168,480,868 0.055540 合计: 3、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35,492,510 99.990426 26,122,122 0.008969 1,763,000 0.000605 H 股 11,651,514,585 96.392721 269,313,658 2.228026 166,717,868 1.379253 普通股 302,887,007,095 99.847069 295,435,780 0.097391 168,480,868 0.055540 合计: 4、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63,208,432 99.999942 79,900 0.000027 89,300 0.000031 H 股 12,076,821,111 99.911272 122,000 0.001010 10,603,000 0.087718 普通股 303,340,029,543 99.996409 201,900 0.000066 10,692,300 0.003525 合计: 5、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59,717,532 99.998743 3,467,600 0.001191 192,500 0.000066 H 股 12,055,816,075 99.737498 21,127,036 0.174784 10,603,000 0.087718 普通股 303,315,533,607 99.988334 24,594,636 0.008107 10,795,500 0.003559 合计: 6、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61,911,832 99.999497 1,033,300 0.000355 432,500 0.000148 H 股 12,076,821,111 99.911272 122,000 0.001010 10,603,000 0.087718 普通股 303,338,732,943 99.995981 1,155,300 0.000381 11,035,500 0.003638 合计: 7、 议案名称:选举鞠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52,392,460 99.996228 9,265,372 0.003182 1,719,800 0.000590 H 股 12,032,391,068 99.543704 40,638,265 0.336199 14,516,778 0.120097 普通股 303,284,783,528 99.978197 49,903,637 0.016451 16,236,578 0.005352 合计: 8、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 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 股 291,261,934,032 99.999504 1,001,100 0.000344 442,500 0.000152 H 股 12,066,821,111 99.828543 10,122,000 0.083739 10,603,000 0.087718 普通股 303,328,755,143 99.992692 11,123,100 0.003667 11,045,500 0.003641 合计: 9、 议案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 [2024-04-3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14 点 45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 √ 财务决算方案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 √ 利润分配方案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 √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 √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 7 选举鞠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损失吸 √ √ 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事宜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 √ 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注:1、选举鞠建东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2、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2023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及 2023 年度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 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参见本行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行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刊载。 (二) 特别决议议案:8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9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 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其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其他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本行应当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对其相关权利予以限制。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88 农业银行 2024/5/14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行自然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三) 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见附件 2)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 (四)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13 点 45 分-14 点 45 分,14 点 45 分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 (五)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鹏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邮编:10000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5108538 传真:010-85126571 电子邮箱:zangpengyun@abchina.com (二)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回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安排 7 选举鞠建东先生为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 发行额度事宜 9 中国农业银 [2024-04-30] (601288)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黄振中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汪昌云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谷澍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见 本 行 同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股东(含大股东)情况评估报告》将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向本行股东大会报告。 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相关文件并现场沟通了解,我们认为,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根据经审阅的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在2024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派息,年中股息总额占2024年半年度集团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高于30%。后续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提请召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5月21日(周二)在北京召开,有关详情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4-04-30] (601288)农业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7.06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475% 营业总收入: 1860.2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03.86亿元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