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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601279)英利汽车: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8元
    每股净资产: 2.69353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
    营业总收入: 34.79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444.59万元

[2024-10-31]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
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3、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部件”)、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崨科”)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合肥部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 2.20%执行,期限一年;向长春崨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7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 3.35%执行,期限一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31]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05 日(星期二)至 11 月 11 日(星期一)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 IR@engley.net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
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
划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
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上炜先生
  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
  财务总监:许安宇先生
  独立董事:刘志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
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05 日(星期二)至 11 月 11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engley.net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
  电话:0431-85022771
  邮箱:IR@engley.net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4-10-16]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购买了 1 笔企业大额
  存单产品。2024 年 10 月 15 日,该笔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4,000.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70,000.00 元。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年化
序  受托人    产品              购买                      到期赎    赎回
                      产品名称            收益  起息日                      实际收益
号    名称    类型              金额                      回日      金额
                                            率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大额  公司 2024
 1                                4,000.00  1.70%  2024-7-15  2024-10-15  4,000.00  17.00
    公司吉林  存单  年第 54 期
    省分行          企业大额
                        存单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17,604.52 万元(包
含协定存款、流动利 D 现金管理额度为 12,604.5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8,395.48 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2024-10-09]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购买了 1 笔企业大额
  存单产品。2024 年 10 月 1 日,该笔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475,000.00 元。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年化
序  受托人    产品              购买                      到期赎    赎回
                      产品名称            收益  起息日                      实际收益
号    名称    类型              金额                      回日    金额
                                            率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大额  公司 2024
 1                                5,000.00  1.90%  2024-4-1  2024-10-1  5,000.00    47.5
    公司吉林  存单  年第 29 期
    省分行          企业大额
                        存单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18,537.76 万元(包
含协定存款、流动利 D 现金管理额度为 14,537.76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7,462.24 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2024-09-14]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19 日(星期四)至 09 月 25 日(星期三)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 IR@engley.net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上炜先生
  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
  财务总监:许安宇先生
  独立董事:刘志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
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19 日(星期四)至 09 月 25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engley.net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
  电话:0431-85022771
  邮箱:IR@engley.net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2024-08-3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崨科”)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长春崨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 3.35%执行,期限一年。长春崨科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资金贷与他人作业办法》、《关系人集团企业往来交易》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核工作流程。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2024-08-3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编制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2024-08-30] (601279)英利汽车: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23元
    每股净资产: 2.68910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营业总收入: 23.66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700.40万元

[2024-07-13]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98,948,3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1.9120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298,931,172 99.9986  17,200  0.0014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林上炜先
    2.01      生为非独立董  1,298,812,973      99.9895 是
              事
    2.02      选举程子建先  1,298,812,973      99.9895 是
              生为非独立董
                事
                选举林启彬先
      2.03      生为非独立董  1,298,812,973      99.9895 是
                事
                选举林上琦女
      2.04      士为非独立董  1,298,812,972      99.9895 是
                事
  3、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周立先生  1,298,812,974      99.9895 是
                为独立董事
      3.02      选举宋健先生  1,298,812,973      99.9895 是
                为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志东先  1,298,812,972      99.9895 是
                生为独立董事
  4、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王艺凝女
      4.01      士为非职工代  1,298,812,974      99.9895 是
                表监事
                选举李士光女
      4.02      士为非职工代  1,298,812,973      99.9895 是
                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确定公司第
 1  五届董事会独立  118,200    87.2969  17,200    12.7031    0  0.0000
    董事薪酬的议案
2.01  选举林上炜先生        1    0.0007
    为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程子建先生        1    0.0007
    为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启彬先生        1    0.0007
    为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林上琦女士        0    0.0000
    为非独立董事
3.01  选举周立先生为        2    0.0015
    独立董事
3.02  选举宋健先生为        1    0.0007
    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志东先生        0    0.0000
    为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雅雄、刘亚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024-07-13]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侯权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附件:简历
    侯权昌,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公司生技部科长;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公司模具部副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公司生技部副理;2015 年 2 月
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生技部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公司宝鸡分厂
高级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公司经营管理室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公司制造工程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运营中心设备经理;
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侯权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24-07-13]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上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程子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宋健、林启彬;其中林上炜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刘志东、周立;其中刘志东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周立、刘志东;其中周立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上炜、宋健、刘志东;其中宋健为主任委员。
  上述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林上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林上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许安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苗雨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林臻吟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副总经理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同意聘任林臻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1-85022771
  电子邮箱:IR@engley.net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附件:简历
    林上炜,男,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自 2008 年起任职于公司,
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副
董事长、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上炜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启彬为父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煖为母子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琦、林臻吟为兄妹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程子建,男,198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安邦保险集团投资
部高级投资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民投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程子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林臻吟为夫妻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启彬,男,1953 年 8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大华科技大学毕业。自公司设立至
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2011 年至今任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至今任开曼英利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林启彬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煖为夫妻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为父子、父女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上琦,女,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06 年起任职于公司,
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上琦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启彬为父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陈榕煖为母女关系,与实际控制人林上炜、林臻吟为兄妹、姐妹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周立,男,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教授,2001 年清华大学企业管理
专业(会计学方向)毕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清华大学科技处副教授、副处长兼清华大学军工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董事;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董事;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副秘书长;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顾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昆明市呈贡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昆明市政府市长助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3 年 8 月 9 日至今,任四川
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立先生于 2018 年
6 月因对辉丰股份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于 2019 年 12 月被江苏证监局认定为辉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周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宋健,男,1957 年 6 月出生,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1982 年 7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工程师。1992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教于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志东,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刘志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林臻吟,女,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自 2010 年起任职于公司;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4-07-04]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购买了 1 笔企业大额
   存单产品。2024 年 7 月 3 日,该笔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70,833.33 元。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受托人    产品     产品名称  购买  年化      到期赎  赎回  实际收益
号 名称     类型           金额  收益 起息日   回日  金额
                           率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大额 公司 2024
1                     5,000.00 1.70% 2024-6-3 2024-7-3 5,000.00 7.08
   公司吉林 存单 年第 45 期
   省分行          企业大额
                存单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23,399.34 万元(包含
协定存款、流动利 D 现金管理额度为 18,399.3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为 2,600.66 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2024-06-25]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4 年 6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名王艺凝女士、李士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2024-06-25]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上炜先生、程子建先生、林启彬先生、林上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拟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周立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宋健先生、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体现风险报酬原则,并参照公司经营状况、本行业情况及当地物价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为 15 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生产与仓储控制循环》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核工作流程。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 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2024-06-25]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公司一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
      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2.01  选举林上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程子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林启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林上琦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  选举周立先生为独立董事                                √
 3.02  选举宋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
 3.03  选举刘志东先生为独立董事                              √
 4.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应选监事(2)人
      议案
 4.01  选举王艺凝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李士光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
  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79        英利汽车            2024/7/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最晚送达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16:00 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上午 9:30 分至 11:30,下午 13:00-16:
00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李霞、桂巍
(五)电话:0431-85022771传真:0431-85033777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7 月 12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林上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程子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启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林上琦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立先生为独立董事
    3.02      选举宋健先生为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志东先生为独立董事
    4.00      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王艺凝女士为非职工代表
            监事
    4.02      选举李士光女士为非职工代表
            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2024-06-18]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1,532,82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91,532,82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532,82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487,869,973.2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10,948.8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8,159,024.44 元。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91,532,828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预计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94,253,157 股增至1,585,785,985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 10 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1,532,828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3、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公司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数量
                                            例                      (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45,028      2.02%      32,045,028      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697,936      1.62%      25,697,936      0
 3  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  5,628,517      0.35%      5,628,517      0
        理有限公司
 4  吉林省吉晟汽车产业投  5,628,517      0.35%      5,628,517      0
    资合伙企(有限合伙)
 5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  5,628,517      0.35%      5,628,517      0
            公司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6  (有限合伙)-宁聚量  5,628,517      0.35%      5,628,517      0
    化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
 7        UBS AG          3,939,962      0.25%      3,939,962      0
 8        周海虹          3,752,345      0.24%      3,752,345      0
 9  海南永诚投资合伙企业  2,082,551      0.13%      2,082,551      0
        (有限合伙)
    浙江君颐资产管理有限
10  公司-君颐定山岛 6 号  1,500,938      0.09%      1,500,938      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91,532,828      5.77%      91,532,828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向特定对象发行                        91,532,828          6
  合计          -                              91,532,828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9,568,479  -9,568,479              0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72,583,487  -72,583,487              0
 有 限 售 条  国有法人持股                  5,628,517  -5,628,517              0
 件 的 流 通
 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52,345  -3,752,345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1,532,828  -91,532,828              0
 无 限 售 条  A 股                      1,494,253,157  91,532,828  1,585,785,985
 件 的 流 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94,253,157  91,532,828  1,585,785,985
 股份
              股份总额              1,585,785,985            -  1,585,785,985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2024-06-05]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由于原保荐代表人黄新炎先生工作变动,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杨腾先生接替黄新炎先生负责上述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李艳梅女士和杨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杨腾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黄新炎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附件:杨腾先生简历
  杨腾,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媒行业组高级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曾主持或参与过中国移动、英利汽车、易点天下、圣邦股份、朗科智能、大博医疗等多个 IPO 项目以及英利汽车再融资项目,冠昊生物、中文传媒等多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杨腾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024-06-01]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7          -          2024/6/11      2024/6/1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85,785,98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715,719.70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7            -          2024/6/11      2024/6/1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等有关规定,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实际计征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计征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 元/股,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再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该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18 元/股。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18 元/股。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18元/股。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2 元/股,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022771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2024-05-31]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购买了 1 笔企业大额
  存单产品。2024 年 5 月 30 日,该笔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70,833.33 元。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年化
序  受托人    产品              购买                      到期赎    赎回
                      产品名称            收益  起息日                      实际收益
号    名称    类型              金额                      回日    金额
                                            率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大额  公司 2024
 1                                5,000.00  1.70%  2024-4-30  2024-5-30  5,000.00    7.08
    公司吉林  存单  年第 23 期
    省分行          企业大额
                        存单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24,113.76 万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为 1,886.24 万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4-05-21]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4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公司业
绩说明会,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15:00 至 16:3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财务总监许安宇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 2023 年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
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星期一)17: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2024-04-3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部件”)、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英利”)、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英利”)、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崨科”)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合肥部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 2.20%执行,期限一年;公司向青岛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长沙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长春崨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 3.45%执行,期限一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4-04-30] (601279)英利汽车: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26元
    每股净资产: 2.698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7%
    营业总收入: 11.6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04.86万元

[2024-04-25]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5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4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10,450,8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2.63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1,637,83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分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310,450,80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2023 年度利润      11,637,83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分配预案》
      《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
6    行情况及 2024 年      11,637,83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董事 2023 年度薪
7    酬及制订 2024 年      11,637,83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 2024 年度
9    对外提供担保额      11,637,83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预计的议案

[2024-04-1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至 4 月 18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 IR@engley.net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4
月 19(星期五)上午 10:00-11:30 举行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
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林上炜先生
  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
  财务总监:许安宇先生
  独立董事:张宁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至 4 月 18 日(星期四)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engley.net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
  电话:0431-85022771
  邮箱:IR@engley.net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2024-04-1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3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98,812,97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298,812,97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 号)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9,425,316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7 元/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344,827,841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494,253,15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涉及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英利”)和长春鸿运云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98,812,9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81.90%,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4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1,532,828 股,发行价格
5.33 元/股,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公司股东开曼英利和鸿运科技作出如下承诺与确认: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
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5)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单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须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知本单位并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启彬、陈榕煖、林上炜、林上琦、林臻吟作出如下承诺与确认: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或以股权激励形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届时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 股时不受前述转让比例限制;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亦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本人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人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人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98,812,972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量(股)
  1    开曼英利  1,298,704,372          81.90%  1,298,704,372            0
  2    鸿运科技        108,600          0.01%        108,600            0
        合计        1,298,812,972          81.90%  1,298,812,972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1,298,812,972          -
  合计          -                          1,298,812,972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1,308,272,851 -1,298,704,372    9,568,479
 有限售条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72,692,087      -108,600  72,583,487
 件的流通 国有法人持股                  5,628,517            -    5,628,517
 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52,345            -    3,752,34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90,345,800 -1,298,812,972  91,532,828
无限售条件A 股                          195,440,185 1,298,812,972 1,494,253,157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95,440,185 1,298,812,972 1,494,253,157
              股份总额                1,585,785,985            - 1,585,785,985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

[2024-03-3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7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
  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业务收入(经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
2023 年上市公司(含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A、B)审计情况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
                                        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513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波,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许松飞,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博,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在天健执业。近3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业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3年度  2022年度  较2022年审计费用增减(%)
  财务报告审计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    195.00    232.00                    -15.95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人民币万元)      25.00      30.00                    -16.67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2024-03-3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4 年 3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按照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逐项表决上述议案,相关监事回避表决。
  2023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111.17 万元,每位监事的
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薪酬
        侯权昌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33.17
        王艺凝                    监事                                58.95
        李士光                    监事                                19.05
  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仅领取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监事在公司均有任职。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2024-03-30] (601279)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汇报。
    4、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以总股本 1,585,785,9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红利 31,715,719.7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31.25%。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9、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启彬、林上炜、林上琦、程子建回避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门会议决议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7 名董事中任一名董事的薪酬方案,均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151.17 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津贴
的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薪酬
        林上炜                  董事长                                0
        程子建                  副董事长                            79.77
        林启彬                    董事                              41.40
        林上琦                    董事                                  0
        孟焰                  独立董事                              10
        王军                  独立董事                              10
        张宁                  独立董事                              10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服务协议》为人民币 10 万元
/年(税前);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4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因董事长林上炜先生兼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林上琦女士 2023 年度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林上炜先生、林上琦女士回避表决。
  2023 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572.13 万元,每位高级
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年
        姓名                    职务                    薪酬
        林上炜                  总经理                            146.29
        林上琦                  副总经理                            77.29
        林臻吟                  副总经理                            77.29
        苗雨                  董事会秘书                            64.40
        许安宇                  财务总监                            55.78
        吴庭波              总经理(已离任)                        151.08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及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及年度绩效奖金。个人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数额=月工资总额*绩效分配系数/全年工作日*员工当年度应出勤工作日+调整数。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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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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