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60051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16) [2024-11-16]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07,046,4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6.738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骆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677,051,518 99.1908 16,761,059 0.4521 13,233,831 0.3571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选聘会计 167,637,730 84.8229 16,761,059 8.4809 13,233,831 6.6962 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冬梅、何凌一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2024-11-12]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4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披露《康美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 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披露《康美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经营业绩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康美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7,355.8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1.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52.22 万元,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盈利能力尚待进一步恢复。 三、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2024-11-09]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39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生产经营环境相较于异常波动前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询证,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未发现近期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4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及进展公告,普宁中药城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盈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普宁中药城已向揭阳中 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2024 年 3 月 25 日,普宁中药城 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 52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翔盈公司对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后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截至目前,普宁中药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普宁中药城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翔盈公司上诉请求是否被广东高院支持,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追偿权纠纷诉讼进展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 01 民初 2171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 52,037 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 245,892.85 万元,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根据《重 整计划》向 52,037 名投资者完成了 245,892.85 万元的赔偿,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于 2022年 4 月 27 日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 34,089.29 万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2023)粤 0104 民诉前调 2938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2024 年 6 月 25 日, 该案件已组织第一次开庭,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其他文书,尚待法院进一步安排。 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 260,773.05 万元。公司已收到广州中院(2024)粤 01 民初 44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就公司与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立案审理。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法院传票,该案件定 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开庭审理。 (四)渤海信托案件抵押不动产执行进展 2023 年 8 月 16 日,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 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已作出 二审终审判决。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之 六《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 的不动产。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拍卖 通知书》,揭阳中院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时止(延 时除外)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带租拍卖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被抵押的 不动产。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 被撤回,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 请。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揭阳中院作出的(2024)粤 52 执 62 号之八 《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终结(2024)粤 52 执 62 号案件的执行并解除对 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2024-11-08]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3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至 11 月 20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16:0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赖志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国伟先生、独立董事骆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云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宫贵博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至 11 月 20 日(星期三)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kangmei@kangmei.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2024-10-31]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3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35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燕珠女士主持,会议应当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24-10-31] (600518)康美药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元 每股净资产: 0.507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7% 营业总收入: 38.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01.55万元 [2024-10-31]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 期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8 康美药业 2024/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到 公司深圳办公楼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3 号康美药业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0-09]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三)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3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终结(2024)粤 52 执 62 号案件的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 60,916.28 万元。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之八《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终结(2024)粤 52 执 62 号案件的执行并解除对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中药城)、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商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药中药)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18)。主要内容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先后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2018 年 12 月 5 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 同补充协议》,合计贷款 356,000.00 万元,为担保上述贷款康美实业及相关方向渤海信托提供了担保措施并签订相关协议。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渤海信托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75,224.47 万元,利息、罚息等 80,365.52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相关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 (二)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渤海信托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82,224.47 万元,利息、罚息等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实业、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本案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 281,989.47 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9)。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 2、3、4、5 项判项。 (五)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 (六)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揭阳中院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台上公开带租拍卖被执行人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被抵押的不动产。 (七)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 的公告(二)》(公告编号:临 2024-027)。公司经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 台,获悉上述拍卖已被撤回。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之八《执行裁定书》,揭阳中 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24)粤 52 执 62 号案件的执行。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 60,916.28 万元。 (二)后续不排除渤海信托等相关权利人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法院拍卖或变卖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2024-09-06]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3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06 日(星期五)至 09 月 12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 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下午 14:00-15: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下午 14:00-15:00 (二)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赖志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国伟先生、独立董事骆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云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宫贵博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06 日(星期五)至 09 月 12 日(星期四)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kangmei@kangmei.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2024-08-24]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 029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 通讯方式、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燕珠女士主持,会议应当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康美药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4-08-24]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2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 通讯方式、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康美药业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夏华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米琪先生回避 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增加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2024-08-20]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二)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2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康美 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6),广东省揭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时止(延 时除外)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带租拍卖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 公司于今日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被撤回。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 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2024-08-07]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2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揭阳中院将拍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 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 60,916.28 万元,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若上述不动产拍卖成交,将可能导致子公司丧失对该不动产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影响将以实际拍卖进展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办理产权变更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拍卖通知书》,揭阳中院将拍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中药城)、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商贸)被抵押的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18)。主要内容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美实业)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先后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2018 年 12 月 5 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 同补充协议》,合计贷款 356,000.00 万元,为担保上述贷款康美实业及相关方向渤海信托提供了担保措施并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康美实业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各担保人也未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渤海信托将康美实业、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药中药)、许冬瑾等十五人列为被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75,224.47 万元,利息、罚息等 80,365.52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相关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 (二)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渤海信托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82,224.47 万元,利息、罚息等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实业、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本案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 281,989.47 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9)。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 2、3、4、5 项判项。 (五)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 二、拍卖通知书主要内容 公司今日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拍卖通知书》,揭阳中院将 于 2024 年 9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揭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带租拍卖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 具体事宜详见揭阳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3/01。 如拍卖流拍需继续处置,揭阳中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变卖措施。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 60,916.28 万元,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二)若上述不动产拍卖成交,将可能导致子公司丧失对该不动产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影响将以实际拍卖进展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办理产权变更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2024-07-13] (600518)康美药业:康美药业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4-025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400 万元到 2,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00 万元到-9,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0 万元到 2,1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00 万元到-9,000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1,547.0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85.8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612.4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9 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致力于优化经营管理和成本控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扩产增收和降本增效,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中药板块营收规模同比增长预计超过 20%,同时毛利率也有所提升,该板块毛利额同比预计增加 5,500 万元左右;二是通过精细化的费用管理,相关费用同比预计下降 500 万元左右。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影响:一是深化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充分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预计 2,800 万元左右;二是通过主动债务和解及法院结案等方式积极推动工程类债务化解工作,涉及相关收益预计 5,000 万元左右;三是采取债权债务互抵、以物抵债等多种方式催收应收账款,信用减值转回预计4,200 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2024-07-03]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 康美 公告编号:2024-02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 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518 ST 康美 A 股 停牌 2024/7/3 全天 2024/7/3 2024/7/4 ? 停牌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3 日。 ? 撤销起始日为 2024 年 7 月 4 日。 ? 撤销后 A 股简称为康美药业,股票代码仍为 600518,股价日涨跌幅限制 为 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康美”变更为“康美药业” 3、证券代码:600518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 年 7 月 4 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 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 年 4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仍存 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撤销相关风险警示 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4)。 (二) 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缺 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因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 关情形已经消除。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 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终审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公 司 2022 年度已确认预计负债,对公司的不确定性影响已经消除;公司前期已及 时披露诉讼进展,依法依规及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渤海信托案件相关责任人 已被追究法律责任;康美实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已通过司法程序向康美 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已穷尽一切手段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已于 2021 年底完成破产重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核心主业情况持续向好。经 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进行逐项自查,公司涉及的其他 风险警示情况已经消除,且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4-023)。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7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 更为 10%,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康美”变更为“康美药业”,证券代码仍为“600518”。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仍可 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 [2024-06-27]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2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提高议事效率,提议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因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已经消除,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公司依法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2024-05-28]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2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52.12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285.86 万元,较上年同期-150,803.48 万元相比减亏 50.08%;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7.1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47.65 万元,较上年同期-8,890.15 万元相比减亏 34.22%;持续盈利能力大幅恢复但仍有待进一步增强。 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相关规定就渤海信托案件所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向康美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依据康美实业管理人出具的说明,现阶 段该担保债权被列为暂缓确认债权。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 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前述三家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美药业)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16 号)。现回复如下: 1.关于减值损失计提与转回。年报显示,公司 2023 年度转回各类信用减 值损失 2.69 亿元,主要系根据中介机构对个别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估结果以及因债务和解等因素导致有关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同时,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26.44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7亿元,转回或转销 2.44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具体金额、前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结合相关款项回收情况、客户偿债能力变化、信用政策等,分析说明信用减值损失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在手订单及执行进展、存货具体构成及库龄结构、可变现净值确定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3)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转回或转销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相关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具体金额、前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结合相关款项回收情况、客户偿债能力变化、信用政策等,分析说明信用减值损失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涉及的相关款项形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形成 期初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本期转回情况 款项 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序号 客户类型 的原因 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的原因 转回金额 转回依据 坏账准备 (%) 原并表范围子公司 经中介机构评 1 (以下简称“A 公司”) 货款 82,704.22 79,081.77 根据评估减值报告计提 19,261.81 估,受偿率提 82,704.22 59,819.96 72.33 高 2 民营建筑公司 保理款 5,999.40 5,999.40 超 360 天逾期保理本金 5,999.40 抵债收回 医保基金用于支付防疫金 3 政府机关 货款 4,053.02 748.33 额增加,预计分配至医院 540.00 医保结算通知 1,828.23 322.46 17.64 的医保基金减少,医保亏 损风险提高 4 公司投资的合营企业 往来款 200.00 167.18 对方公司破产清算 22.06 现金收回 177.94 177.94 100.00 5 医疗机构小计 货款 37.61 37.61 客户纠纷无法收回、企业 12.86 现金收回、退 24.75 24.75 100.00 已注销、涉诉 货收回 对方公司破产清算、客户 现金收回、退 6 商业公司小计 货款 8,504.41 8,203.48 纠纷无法收回、企业已注 1,067.47 货收回 7,136.01 7,136.01 100.00 销、涉诉 7 个人 预支费用 0.10 0.10 备用金-账龄长且预计无 0.10 结算收回 法收回 合计 101,498.76 94,237.87 26,903.70 91,871.15 67,481.12 73.45 2.涉及金额重大的信用减值损失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A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9,261.81 万元 2021 年 12 月,根据破产重整计划的安排,A 公司被剥离出公司后,不再属 于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持有 A 公司的应收款 项金额重大且前期未计提坏账准备。本着谨慎性原则,2021 年公司开始连续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应收款项开展减值测试工作。 ①减值测试情况。中介机构自 2021 年起连续采用偿债能力分析法中的假设清算法对该应收款项的受偿率进行评估。公司据此对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进行判断,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②减值损失转回的依据及合理性主要包括: 一是转回的影响因素。由于 A 公司在 2023 年进行了资产重组,其资产、负 债、实收资本均有所增加,偿债能力有所提升。中介机构运用假设清算法测算:A 公司 2023 年末可偿债资产(扣除对外抵押资产后)金额为 4.32 亿元,同比 2022 年增加了 3.81 亿元(主要为存货),导致其普通债权受偿率提高至 27.67%,即该应收款项(普通债权)的受偿率较上年大幅提升。 二是符合一贯性原则。公司持有 A 公司的应收款项属于流动资产,公司以预 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对于计提或转回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均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三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企业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公司判断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风险有所降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转回部分信用减值损失。 (2)因抵债收回款项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5,999.40 万元 公司子公司--保理公司对某民营建筑公司保理款项于 2020 年全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鉴于某民营建筑公司诉公司其他子公司(简称“B 公司”)欠其工程款已胜诉,保理公司诉其追偿保理款项正在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几方于本期 完成了相关债权债务互抵事宜。保理公司据此将相关的信用减值损失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有关规定予以转回。抵债金额涉及的三方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项目 (抵债前) 本期 抵债金额 豁免金额 (抵债后)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新增 账面 坏账准 [2024-05-18]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2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 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前述三家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 万元,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2024)粤 52 执 62 号之六《执行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中药城)、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商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药)被抵押的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18)。主要内容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先后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2018 年 12 月 5 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 同补充协议》,合计贷款 356,000.00 万元,为担保上述贷款康美实业及相关方向渤海信托提供了担保措施并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康美实业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各担保人也未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渤海信托将康美实业、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许冬瑾等十五人列为被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75,224.47 万元,利息、罚息等 80,365.5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相关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 (二)2022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渤海信托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82,224.47 万元,利息、罚息等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实业、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本案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 281,989.47 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9)。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 2、3、4、5 项判项。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该案件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进入执行程序,公司今日收到揭阳中院《执行裁 定书》,揭阳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名下被抵押的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款用以履行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 (二)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名下被抵押的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款用以履行被执行人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 (三)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名下被抵押的不动产,拍卖、变卖所得款用以履行被执行人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 公司的担保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前述三家子公司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 万元,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 (二)拍卖或变卖上述被抵押的不动产,将可能导致上述子公司丧失对该不动产的控制权,可能对公司未来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次拍卖或变卖的价格、时间等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法院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被拍卖或变卖事宜。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2024-05-10]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19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五)至 05 月 16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发布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10:00-11:3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17 日 上午 10:00-11:30 (二)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赖志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国伟先生、独立董事骆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云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宫贵博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星期五)至 05 月 16 日(星期四)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kangmei@kangmei.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3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2024-05-09]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 康美 公告编号:2024-01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5 月 0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61,163,1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0.735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彤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夏华悦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7,830,612 98.9830 42,959,892 1.0081 372,618 0.008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05,948,925 93.9074 45,411,591 6.0407 388,818 0.0519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3,622,069 98.8843 47,119,398 1.1057 421,655 0.01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3,622,069 98.8843 47,130,529 1.1060 410,524 0.0097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5,276,456 98.9231 45,492,342 1.0676 394,324 0.0093 6、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2,920,788 98.8678 47,851,516 1.1229 390,818 0.0093 7、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5,228,356 98.9220 45,520,442 1.0682 414,324 0.0098 8、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8,338,474 98.9950 42,417,630 0.9954 407,018 0.0096 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8,256,885 98.9930 42,506,288 0.9975 399,949 0.0095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6,258,764 98.9461 44,517,340 1.0447 387,018 0.0092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5,959,924 98.9391 44,805,049 1.0514 398,149 0.0095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6,590,076 98.9539 44,146,028 1.0360 427,018 0.0101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5,606,393 98.9308 45,144,111 1.0594 412,618 0.0098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15,846,024 98.9365 44,890,080 1.0534 427,018 0.0101 15、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4-04-30]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1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2024-04-30] (600518)ST康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01元 每股净资产: 0.508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1% 营业总收入: 12.0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47.13万元 [2024-04-13]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1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通 讯方式、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当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3 年年度报告》《康美药业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 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业务发展和信贷需要,经与有关方协商,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本公司的银行贷款实行总量控制,计划 2024 年度申请人民币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执行上述借款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做出适当的调整。 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曾庆、赖小平、 骆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 年 4 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 4 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 4 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 年 4 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 年 4 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 年 4 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4 月)》。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2024-04-13]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 康美 公告编号:2024-015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 期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8 日 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夏华悦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 2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8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9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5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 1-2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 3-15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8 ST 康美 2024/4/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到公 司深圳办公楼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3 号康美药业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33187777 邮箱:kangmei@kangmei.com.cn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 《关于选举夏华悦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2 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 《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 9 具体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15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4-13] (600518)ST康美: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1元 每股净资产: 0.508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 营业总收入: 48.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3亿元 [2024-04-09]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09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上诉人)近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盈公司或上诉人)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2024)粤 52 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 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 对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8),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翔盈公司对普宁中药城的破产清算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揭阳中院送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翔盈公司不服揭阳中院做出的(2024)粤 52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在 法定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改判裁定被上诉人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若普宁中药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中药城业务收入影响较小,公司中药城资产规模相应缩小。 截至目前,普宁中药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运作,普宁中药城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目前,翔盈公司上诉请求是否被广东高院支持,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若广东高院支持上诉请求,普宁中药城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届时普宁中药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2024-03-26]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0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全资子公司 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揭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一、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康 美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申请人)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盈公司或申请人)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二、揭阳中院裁定的情况 普宁中药城于今日收到揭阳中院(2024)粤 52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 揭阳中院认为翔盈公司申请普宁中药城破产清算,需证明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案中,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普宁中药城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因此,对翔盈公司申请对普宁中药城进行破产清算的主张,揭阳中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普宁中药城将继续与翔盈公司就债权事宜进行沟通,鉴于普宁中药城尚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在该期间持续正常经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案件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后续申请人是否上诉存在不确定性,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若申请人上诉,普宁中药城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届时普宁中药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2024-03-13]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0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260,773.05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目前公司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后续执行及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2024)粤 01 民初 445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就公司与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立案审理,具体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 01 民初 2171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 52,037 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 245,892.85 万元,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3 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2)。 公司在破产重整程序中根据《重整计划》向 52,037 名投资者完成了 245,892.85 万元的赔偿,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揭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6)。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行使诉讼权利,于 2022年 4 月 27 日向法院提交立案资料,向其他责任人依法主张其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合计 260,773.05 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就公司与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广州中院决定立案审理。 此外,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公司已经承担的赔付款及利息、诉讼费、律师费 等合计 34,089.29 万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2023)粤 0104 民诉 前调 2938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目前公司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后续执行及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2024-03-13] (600518)ST康美:康美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4-00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其破产清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揭阳中院关于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裁定,普宁中药城拟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一、普宁中药城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通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中药城或被申请人)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的(2024)粤 52 破申 1 号《通知书》,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普宁中药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揭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吉祐工业区百安东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陈辉频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家具、办公家具、五金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 住所地: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即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斜对面第三层 301 号) 法定代表人:许坤辉 经营范围:中药材市场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3,178.43 132,995.51 负债总额 102,503.67 103,160.79 净资产 30,674.76 29,834.72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5.68 715.50 净利润 -23,251.78 -840.04 (三)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佛山市翔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816,270.4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申请人未履行 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二、普宁中药城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普宁中药城拟向揭阳中院提交《破产申请异议书》并附相关证据资 料,被申请人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且普宁中药城存在继续经营的基础、破产 清算不符合申请人在内的债权人利益。 (二)若普宁中药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中药城业务收入影响较小, 公司中药城资产规模相应缩小。 三、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揭阳中院关于普宁中药城被申请 破产清算的裁定,普宁中药城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若揭阳中院受理本次破产申请,普宁中药城可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并被管理人接管,从而导致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届时普宁中药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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